各學院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27號)、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(2014年修訂版)》文件精神和學校工作安排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24年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測試項目
男生:身高、體重、立定跳遠、肺活量、坐位體前屈、引體向上、50米、1000米。
女生:身高、體重、立定跳遠、肺活量、坐位體前屈、仰臥起坐、50米、800米。
二、測試時間
2024年10月13日-11月3日。
三、測試地點
金沙城js9線路檢測中心體育館及田徑場。
四、測試對象
所有在校學生。
五、測試日程安排
見附件1 金沙城js9線路檢測中心2024年體測日程安排表
六、注意事項
1.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,安排輔導員帶領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時間準時參加測試,隨時了解本院學生情況。
2.所有在校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測試或逃避測試,嚴禁替考等行為,發現弄虛作假者,成績以0分計,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測試未通過者,將不能取得畢業資格。
3.測試同學請憑身份證、金沙城js9線路檢測中心校園卡(電子)入場,按時參加測試。
4.每年測試項目為七項,各項得分之和為《標準》的最后得分。根據最后得分評定等級:90.0分及以上為優秀,80.0~89.9分為良好,60.0~79.9分為及格,59.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。每學年評定一次成績記入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卡》。畢業年級的等級評定,按畢業當年的成績和其他學年平均成績(各占50%)之和評定。學生達到《標準》及格等級及以上者,方可評獎評優,對測試成績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考一次,補考仍不及格,則學年評定成績不及格。學生畢業這年《標準》成績達到50分準予畢業,《標準》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。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、免予執行《標準》的殘疾學生,仍可參加評獎評優,畢業時《標準》成績可記為60分,但不評定等級。
5. 如果學生有以下疾病,可暫不參加測試,由其本人提出免測申請,按附件二中(二)款規定辦理相應手續。
(1)心臟病、高血壓、哮喘病;
(2)急性疾病、關節炎、糖尿病;
(3)其他不適合激烈運動的疾病;
(4)申請“免測”或“緩測”的同學提前一周在各學院領取(免予執行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申請表)(見附件4)和緩測申請表(見附件5),并填好表格,上交所在學院,經分管學院院長簽字蓋章后統一交教務處審核。
附件1:金沙城js9線路檢測中心體質健康測試日程安排表
附件2:測試說明
附件3:體質健康測試安全告知書
附件4:免測申請表
附件5:緩測申請表
附件6: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(2014年修訂)
金沙城js9線路檢測中心通識教育中心
2024年10月11日